赤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议题的公告
为履行法律赋予市人大常委会的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审议监督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议题的内容
(一)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议题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
三、议题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议题必须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事项。
(二)议题应说明其选题的必要性。
(三)议题题目应精练简洁,使人一目了然。
(四)议题提出:可以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也可以以公民个人名义提出。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议题,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以公民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所提议题一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该议题时,将邀请提议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视察)并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五)征集方式:以稿纸手写或打印,通过邮寄或传真,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邮件请注明“监督议题建议”)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所提议题后面应写清楚提出议题人姓名、单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见赤水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议题建议登记表)。
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征集到的议题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综合整理,以此作为制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