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他人骑大马
作品信息【名称】《诗·他人骑大马》
【年代】初唐
【作者】王梵志
【体裁】五言古诗
作品原文诗
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
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1]
作品鉴赏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诗·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是多么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维妙维肖。
平心而论,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说不定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思想(诗人的)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2]
作者简介王梵志
(590-660)唐代诗人。卫州黎阳(今河南浚县)人。《桂苑丛谈》和《太平广记》卷八十二《王梵志》都说他生于隋代,为黎阳城东人王德祖从枯树中发现收养的,“七岁能语”,“作诗讽人,甚有义旨”。敦煌写本《王道祭杨筠文》又说他是“通玄学士”。约可考知他的创作活动主要在初唐。王梵志的诗歌以说理为主,重视惩恶劝善的社会功能。某些诗篇具有讽刺世态人情的积极意义,如:“造作庄田犹未已,堂上哭声身已死。哭人尽是分钱人,口哭原来心里喜。”诗的风格浅显平易而时带诙趣,往往寓生活哲理于嘲戏谐谑之中,寄嘻笑怒骂于琐事常谈之内,开创了以俗语俚词入诗的通俗诗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