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
高职高专简介所谓高职,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是高等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等,并同时负有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职责。
国家主要负责高职高专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订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高等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
高职高专分两类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分为两大类:
(1)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报考对象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 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和历届高中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其中“三校生”采取“3十2”方法进行考试。另外,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可以接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其入学考试和普通中专相同,由地方行政部门确定。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一般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双休日举行。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报考对象包括在职人员、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采用“3十2”方法考试。12月全省统一录取,第二年春季入学。
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 的实际需要来设置和调整专业,由承办学校自行确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制订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教学管理参照《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高[2003]47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试行)》(闽教高[2003]48号)执行。
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高职高专的其它规定一、高职高专教育实行的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 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等,并同时负有 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职责。
国家主要负责高职高专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订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年限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管理类专业一般为两年、工科类专业 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 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三、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 的实际需要来设置和调整专业,由承办学校自行确定,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目前教育部正在着手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 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
四、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和承办学校
高等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
五、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
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 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 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并与普通大专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将由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
七、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
职业技术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在大专层次。
八、高职毕业生就业
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 业。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 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九、高职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的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本科(专升本)、研究生教育, 继续深造。关于报考的条件,教育部正在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