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经济委员会服务承诺书
一、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透明办公。把省经委职能职责、审批事项、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全委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将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公开。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热情主动、文明履职、服务规范、认真负责、及时高效。
三、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将我委各类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向社会公告。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或提前各项许可事项,不能当场办理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坚持廉洁勤政,维护群众利益。我委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项目都实行零收费。在行政服务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推诿扯皮、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故意刁难、不失职渎职、不损害群众利益。
五、健全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机制。我委将健全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等违反服务承诺被群众举报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的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委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