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平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男,1949年1月出生,汉族,浙江宁波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
1980年11月至1985年09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85年09月至1989年03月,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总务处副处长、处长,
1989年03月至1990年03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检一处处长、检察员
1990年03月至1992年01月,挂职任中共黎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92年01月至1994年12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4年12月至1995年01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5年01月至2000年11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0年11月至2003年02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02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