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元
革命烈士刘德元(1910-1933),福建省清流县龙津(城关)镇人。出生于一个雇农家庭。1930年秋参加由中共地下工作者领导的革命活动。1931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负责青年工作。是年7月在清流县工农革命委员会财政部工作,8月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以办事认真、大公无私、忘我工作的精神得到群众的信任。他曾亲自带领游击队和县苏维埃工作人员打击了自己几个当土豪的亲戚,按政策没收了他们的财产。土豪劣绅对他恨之入骨,组成团伙袭击县城,将刘德元的家洗劫一空,并烧毁他的房屋。1932年2月,刘德元调到清流县城郊区工作,担任区苏维埃政府主席,1933年3月调中共福建省委工作团工作,是年8月由省委派往新设立的泉上县(今属宁化县)苏维埃政府工作。同年秋由清流前往泉上,途经城西乡暖水车坑时被清流县城北反动民团叶庭辉部杀害,壮烈牺牲。
四川省彭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德元,四川省彭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大队、城乡污染管理科。
领导简历:
刘德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3年10月10日出生,四川省彭州市人,男,汉族,中共党员,专科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先后任彭县升平乡财会辅导员、管委会副主任,1985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中共彭县县委组织部干事,1989年12月至1991年3月任彭县清平乡党委副书记,1991年3月至1998年1月先后任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主任干事、副科长、市委组织员,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彭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10月至2002年1月任彭州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1月至今任彭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