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太守断鹅
原文:万历中,钱若赓守临江,有异政。有乡人持鹅入市,寄店中后他往,.还,索鹅,店主赖之,云:“群鹅,我鹅也。”乡人不平。公令人取店中鹅,计四只,各以一纸,给笔砚,分四处,令其供状。人无莫不讶之。食倾,,使人问鹅供状不?答曰:“未。”又顷,下堂视之,曰:“状已供矣。”因指一鹅曰:“此乡人鹅。”众人怪之,守曰:“盖乡人鹅食野草,粪色青;店鹅食谷栗,粪色黄。”店主伏罪.。
(选自清·褚人获《坚瓠集》)
译文: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gēng)在临江当太守,有许多突出的政绩。有个乡下人带着鹅到集市上,寄存在客店中就去了别的地方,回来后索要他自己的鹅,店主抵赖,说:“这群鹅,都是我的鹅。”乡下人到衙门里去告那个店主。钱若赓命人取来店里的鹅,共四只,给它们一张纸,笔和砚,分在四个地方,让它们写供状。没有人不感到惊讶。吃完饭,钱若赓派人问鹅有没有写供状。差役回答说:“没有。”不一会钱若赓出来,到堂下看过鹅后说:“鹅已经供状了。”就指着一只鹅说:“这是乡下人的鹅。”人们都对这件事感到奇怪。原来乡下人的鹅吃野草,鹅粪的颜色清淡;店里的鹅吃谷物粮食,鹅粪的颜色是黄的。店主认了罪。
解释:守:做太守。
持:拿着。
索:要回。
状:陈述。
少顷:过了一会儿。
万历:明神宗年号。
临江:地名,在今江西省。
讼:打官司。
公:你,此指太守钱若赓。
卿:你。
谓:认为。
市:集市
故事: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太守。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太守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看守鹅的差役一个个忍笑答道:“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后,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太守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太守。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后,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
文言知识说“因” “因”有副词、介词、连词三种用法。作副词时,相当于“就”、“于是”,如上文“因指一鹅曰”,句中“因”就是这种用法;作介词时,有“通过”、“趁着”、“依凭”等意思,如“因其无备,卒然击之”中的“因”就是“趁着”的意思;作连词时,是“因为”,“由于”的意思,如“因噎废食”中的“因”就是这种用法。
中心从中可以看出钱太守是个生活经验丰富,断案方法巧妙的人
阅读训练1.店主敢于赖账而占有乡下人的鹅,原因是:
1)鹅的外表长得差不多,乡下人无法辨认。
2)没有人可以证明是乡下人把鹅寄在他店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