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男,1956年5月出生,汉族,湖北公安人,民革成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学习简历
1977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外文系英语专业
1981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在职研究生。
1986年,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
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任职简历
武汉大学校务委员、国际法学院国际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7年06月,当选为民革湖北省第八届副主委。
2000年04月,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中央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委员、中央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
兼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武汉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
武汉市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
武汉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青联常委
湖北省人大代表
中国国际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
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
民革湖北省委会第七届常委、八届副主委。
湖北省第九届人大代表,湖北省青联常务委员,
武汉市第九、十届人大代表。
曾先后主持和参加过国家“八五”、“九五”规划国家社会科学法学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教委基金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十余项。
他所创办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全国数万“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受到国内外新闻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
出版有《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评述》、《国际法》等学术著作近二十部。
《深化改革,创建一流的国际法教学基地》1994年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政府一等奖;
《国际强行法与国际公共政策》1995年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