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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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民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学习简历

1979年至1983年,在西南政法学院学习。

198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中国首届高级法官班学习,研究生结业;

任职简历

曾在江西省大余县知青农场参加农业劳动,1975年为生产队队长。

198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

1986年,破格提拔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1988年09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告诉申诉庭庭长

1995年,挂职任永修县副县长。

1996年10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年01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2年03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01月,当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年01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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