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科技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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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三)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拟定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并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医药卫生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各领域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农业良种产业化计划。参与编制县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计划;编制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负责受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五)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县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科学技术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调研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信访、机要、督办、综合治理、保密、会议组织等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编制和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县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科技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二)科技政策法规科研究全县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协调组织科技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超前预测;组织研究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承办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事项;负责综合类科技性社团的审查和业务指导;参与组织科技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加强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软科学发展计划;研究拟定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及技术贸易机构管理;贯彻落实有关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关国际合作交流的规章制度,编制与组织实施全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三)科技发展计划科研究提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先支持的关键技术,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县科技“三项费用”的配置使用,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县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县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带头人,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新产品计划和中试产品计划的优惠政策,协调县重大科技工程项目;负责科技统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组织收集、筛选、申报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火炬、星火、重点新产品、创新基金、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和科技示范创新试点等重大工程项目;负责县级工业发展计划项目的收集、筛选、审批、实施、编制和管理;负责收集申报国家、省、市及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企业科研机构并进行管理;管理全县中小型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后的管理;负责全县企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管理,科技进步奖的收集、申报,县级科技进步奖的收集、审核、评审、颁布和授奖;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星火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星火带头人、中青年优秀科技带头人的申报和管理;负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报表、统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交流,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科技外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五)农村和社会发展科研究拟定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工程,组织实施生物、农业、医药卫生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管理农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区,指导农村科技产业的示范与开发,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工作与管理;负责农业新产品计划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制定;负责全县农业、卫生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国家和省、市农业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卫生等领域的星火人才培训,编制农业星火、火炬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际间的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农业科技合作计划、官方农业科技合作协议等科技外事工作。(六)知识产权科负责知识产权报告、文件、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以及会议组织、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规划和综合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等方面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专利相关指标统计;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负责专利咨询,帮助专利申请人整理专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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