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安东

男,1936年10月生,安徽省淮南市人,1980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为淮南一中毕业生,1955年9月毕业于辽宁阜新煤矿学校(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62年7月学历于合肥工业大学采矿系本科函授班。 中共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四、十五大代表,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955 年9 月毕业于辽宁阜新煤矿学校。1962 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采矿系本科函授班。1 9 5 5 年9 月在江西萍乡矿务局高坑煤矿工作。1 9 6 5 年7 月~1 98 3 年6 月历任江西萍乡矿务局生产处工程师、局职工大学教师、高坑矿总工程师、副矿长,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局长,中共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1 9 8 4 年月任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1990年4月任江西省省长助理。1990年9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1992年6月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11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兼西安市委书记。1995年1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党组书记。1998年5月当选为省委副书记,(2001年4月,因陕西连续发生了三起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共计死亡103人,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成为当时因安全事故频出而受到处分的级别最高的行政官员)2002年5月退休,2003年3月,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