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彭龄
初彭龄(?—1825),字颐园,原籍莱阳北黄村。其祖父初元方于清乾隆四年中进士后,即迁居即墨海堤村(今属南阡乡)。
1780年(清乾隆四十五年),初彭龄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1789年(清乾隆五十四年),任江西道御史。在此期间,他先后上疏参劾协办大学士彭元瑞和江西巡抚陈淮,以耿直敢言引起朝廷注目,升任工部侍郎。
1799年(清嘉庆四年),初彭龄出任云南巡抚。这时,云南省盐政腐败,盐价昂贵。少数民族纷纷暴动反抗盐官、盐差。云南总督富纲建议皇帝停办官盐,改归民运民销。初彭龄上疏极力支持富纲的建议,主张令灶户自煎自卖,盐商自运自销。这一办法推行后,多年盐务积弊得以克服。接着,他上表参劾兵部侍郎江兰任云南巡抚期间,对盐井遭水淹,少数民族为盐政腐败而闹事等情匿不上报罪,结果江兰被免职。
1801至1802年(清嘉庆六至七年),初彭龄先后上疏参劾贵州巡抚伊桑阿、常明等,这些被参官吏,都受到严惩。1803年(清嘉庆八年),赴陕西省清查军需,查获陕西巡抚秦承恩等浮支滥用军需粮饷,初彭龄上疏参劾,使他们分别受到撤职降级等不同处分。1804年(清嘉庆九年)初彭龄上疏参劾湖广总督吴熊光,因疏中所列吴的罪状不实,初彭龄被撤职,回家闭门思过。未及一年,又起复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赴甘肃复查刑事案件,并查办西宁盐务。不久,调任安徽巡抚。这时寿州武举张大有因与侄张伦争夺一女人,投毒将张伦及一名雇工害死。张大有通过苏州知府周锷打通了湖广总督铁保的关节,以张伦等被毒蛇咬伤致死定案。初彭龄认真研究了案情,弄清了真象,凶手伏法,铁保被流放。
后,初彭龄调任陕西巡抚。河东道刘大观参劾初彭龄“性情乖张,任情妄为”。初彭龄奉命赴山西受审,以参劾前山西巡抚金应琦情节不实,降职为四品京堂。不久,改任顺天府尹,奉命前往清查洪泽湖边高堰厅河堤溃决事。他很快查明了历任河防总督在指挥部署上的失误及现任河防各厅、营在防守方面的失职行为,并提出了处置建议。因此,又被升为工部侍郎。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调任江南河防总督,不久,调任仓场侍郎,驻通州,管理南北漕运。这期间,初彭龄奉命前去查处广西巡抚成林公务废弛,婪索供应,恣意声色,用度侈靡案,成林被抄家充军。初彭龄提升为兵部尚书,接着兼署江苏巡抚,查办各府县亏空。他建议皇帝对各府县出现的亏空要随时公开惩办当事人员,不要秘密查处。这一建议得到皇帝赞赏。
1815年(清嘉庆二十年),初彭龄遭两江总督百龄诬告,又一次被撤职。1821年(清道光元年),初彭龄再出任兵部尚书,1825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