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罗德康、唐来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乡镇卫生院配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操作系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局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赤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赤府办发[2001]78号)第三条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卫生院(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经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定点资格。
定点医院由各医院自愿申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软件系统的问题应由医院配置,如由于经费原因暂不能配置的定点医院,可实行手工报账。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