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钱广才委员:
您提出的《非公经济人士参加社会保险,应当享受下岗职工同样的优惠政策》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局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已有部分政策,我们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同时,我们将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知晓面,供参保对象选择。
二、目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与非公经济人士在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上确实存在一些差异,有待国家和省里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完善政策。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通过一定的方式向上级反映。
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