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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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阳、杨苇亦、刘泽莲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通村公路管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按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要求,实行分级负责。通村公路属村道,由村委会负责管养;2、市政府按年公里600元标准予以养护资金补助,村委会还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或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养护;3、市交通局已着手制定通村公路管养质量评定标准和考评奖惩办法,并全力深入乡村做好通村公路管养技术指导和培训;4、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养,今年市政府将在各乡镇成立专门的交管站,以加强对乡镇通村公路的管养力度。

二ΟΟ八年九月十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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