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8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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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明、吴介芬、王显金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复赤长路损毁水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赤长公路工程建设,致使蕨基坝主干渠东风渡槽段路基下沉,过水主干渠受损,影响了联会、同心、前进3个村农田灌溉。根据《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工程由赤水公路建设施工造成,应由施工单位恢复。为此,2008年5月22日,经我局与遵义市交通局、赤水市交通局协调,东风渡槽处干渠受损在今年硬化赤长公路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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