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

Court of Final Appeal, Hong Kong
香港终审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的上诉法院,聆讯来自香港高等法院(包括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的民事及刑事上诉案件,对香港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终审判权。
香港终审法院位于香港中环的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
来由
回归中国之前,香港的司法终审权属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回归後,根据香港基本法,於1997年7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终审法院。
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仍然实行普通法制度。法院判案可引用其他普通法地区(如英国、澳大利亚)的案例,亦可聘用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司法人员。
释法争议
香港终审法院对除了《香港基本法》外的香港法律具有最终解释权。香港的宪制性文件——《香港基本法》,因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性法律,最终解释权不属于香港终审法院,而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令香港法律界经常担忧香港的司法独立能否保持,称这个安排为「悬在头上的剑」。这些争议在1999年的居港权争议中至为明显。
法官列表
首席法官——同时为香港司法机构首长
李国能首席法官
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陈兆恺法官
李义法官
非常任法官
康士爵士 - ''文莱上诉法院主席法官''
邵祺先生
傅雅德先生 - ''文莱上诉法院''
郭乐富先生
鲍伟华爵士, GBS
黎守律先生, GBS - ''百慕大上诉法院法官''
马天敏先生, GBS
列显伦先生, GBM
梅师贤爵士
顾安国勋爵
贺辅明勋爵,英国上议院上诉法庭法官
布仁立爵士
艾俊彬爵士 - ''前新西兰首席法官''
苗礼治勋爵 - ''英国上议院法官及前普通上诉法院法官''
伍尔夫勋爵 - ''英国上诉法院(民事部)主任法官''
施广智勋爵 - ''英国上议院法官普通上诉法院法官''
韦卓善爵士 - ''前威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名誉校长、前法学院院长及教授;回到新西兰後成为威灵顿大学法学院特选院士''
福利及待遇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获编配官邸,官邸位于香港岛歌赋山道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