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洪

人物简介李东洪,男,汉族,1972年4月生,山西新绛人,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西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1989.09——1993.08,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08——1995.08,山西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5.08——1996.12,山西省证管办证券管理处工作;
1996.12——1998.01,山西省证管办证券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1998.01——1998.12,山西省证管办上市处副主任科员;
1998.12——2000.02,中国证监会太原特派办上市处副主任科员;
2000.02——2003.03,中国证监会太原特派办上市处主任科员;
2003.03——2004.03,中国证监会太原特派办上市处副处长;
2004.03——2005.06,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上市处副处长;
2005.06——2008.07,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上市处处长;
2008.07——2008.07,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稽查处处长;
2008.07——,山西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公选)、党委委员[1]。
分管工作协助国资委主任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调查研究和信访稳定安全、应急值班工作及相关公共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综合处(安全稳定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