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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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1982年2月,中共正阳县委发出文件,成立正阳县志编纂委员会,下设总编辑室,为修志日常机构。1984年7月,编纂委员会改称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总编辑室改称正阳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后改称正阳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制8人。1997年办公室内设秘书股、史志工作股,编制6人,实有9人。

服务职能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在县地方史志编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全县地方史志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制定计划,督促检查,协调关系,组织交流经验,具体任务如下: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地方史志编纂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二)编辑出版《正阳县志》,首届志书出版后,每隔15~20年续修一次,长期坚持;

(三)编辑出版《正阳人物志》,加强与各地的联络,为振兴正阳经济服务;

(四)编辑出版《正阳年鉴》;

(五)检查指导乡(镇)志、县直各单位部门志的编纂工作;

(六)受县政府和县史志编委的委托,对乡(镇)志、部门志进行评议和审查;

(七)组织整理旧志;

(八)搞好县情资料的经常性搜集整理和系统研究,提供县情咨询服务;

(九)组织开展地方史志理论研究;

(十)开展史志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交流修志经验;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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