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安乡人民政府关于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0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唐来宇、罗德康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古镇消防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乡古镇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丙安古镇是贵州省历史文化名镇,上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古镇保护建设投入。丙安乡人民政府已于2005年完成了古镇消防建设规划,并向赤水市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实施该项目。市人民政府已经同意立项,因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故该项目未及时实施。我们将继续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争取尽快实施该项目,切实有效地保护丙安古镇这一历史文化遗产。

丙安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