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赤水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吴献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四洞沟景区的生活垃圾乱倒及禁止养家禽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赤水旅游寄予的关注及厚爱,现就所提提案答复如下:
四洞沟景区作为我市老牌经典景区,由于开发时间较早,在我市早期的资源开发中,由于种种原因,景区内的居民未迁出景区核心区范围,从而也导致了目前您所提出的一些问题。
根据赤水市人民政府在2004年与张家界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签订的“三区一湖一河”委托经营合同中的约定,我们将进一步督促百龙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景区的管理,并积极协调大同镇政府、相关部门对景区“整脏治乱”工作实行严格的监控。另外,我们将督促百龙公司待四洞沟景区修建性详规出台后,抓紧时间筹集资金,按照规划将景区核心区居民搬迁出规划范围,从而彻底解决景区内的生活垃圾乱倒及养家禽等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赤水旅游的关心和支持!
赤水市旅游事业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