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昌勇
肖昌勇出生于1990年,中专毕业后一心想干一番事业。2009年7月,他接到四川老乡从西安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在这边干广告设计,收入不错,让肖昌勇也来一起“发财”。2009年7月30日,肖昌勇来到西安。当被带至灞桥区席王街办官厅村一民房后,才得知落入传销魔窟。
弄清事实后肖昌勇明确表示要离开,遭到传销人员刘辉云、孙伟等人的阻止,并被迫“听课”。当日19时许,肖昌勇伺机逃跑,在楼梯口被刘辉云、孙伟等人抓住,强行拉回房间。肖昌勇在被多名传销人员撕扯、按压控制人身自由时,为制止所遭受的不法侵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四周乱捅,导致刘辉云、孙伟受伤,之后刘辉云经医治无效死亡。7月31日,肖昌勇被逮捕。
2010年6月18日,西安市中院对肖昌勇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肖昌勇为摆脱传销组织多名成员控制,为使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持械制止,属正当防卫,但对其行为造成的一死一重伤,超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免除处罚。故一审判决:肖昌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向死者家属赔偿34994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