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履行义务是:1)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2)被保险从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车的技术状态。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4)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7)被保险人如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