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政局关于对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詹同碧、郑国芳、周盛刚、苟小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低保特困户殡葬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殡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几年来,我市对无力支付费用的五保户全部免除了安葬、火化费用。低保户、特困户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各个家庭情况有所不同,但对确实无力支付费用的群众,已明确火葬场和公墓管理单位减免部份或免除全部费用。
赤水市民政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1]
詹同碧、郑国芳、周盛刚、苟小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低保特困户殡葬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殡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几年来,我市对无力支付费用的五保户全部免除了安葬、火化费用。低保户、特困户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各个家庭情况有所不同,但对确实无力支付费用的群众,已明确火葬场和公墓管理单位减免部份或免除全部费用。
赤水市民政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