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交通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王长林、穆树宣、钟守琴、向贤利、聂泽科、张忠琴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路管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现行的公路“分级管理”体制,通村公路由村建村管村养。市政府从2005年起,就按500元/年公里标准补助村公路养路费,要求各乡镇和行政村要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或者以资代劳参加公路养护,并自觉爱护和保护公路。
赤水市交通局
二ΟΟ七年五月二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