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调整及聘任2010年度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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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室、办)、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督〔2009〕10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起,担任独立督查工作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考虑到个别同志因退休原因不宜继续承担督查工作,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保证督查工作两年年限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个别同志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调整后的17位同志,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聘任为我省2010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任期1年,即,自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

附件:2010年度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名单及督查责任区

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

附件:

2010年度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名单及督查责任区

姓 名

派出单位

督查责任区

王有才

安徽师范大学

芜湖市

潘新安

安徽师范大学

宣城市

俞绵超

安徽工业大学

马鞍山市

倪兴楼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淮北市

袁 强

阜阳师范学院

亳州市

郭卫东

阜阳师范学院

阜阳市

方旭东

安庆师范学院

安庆市

丁士祥

皖西学院

六安市

李家胜

淮南师范学院

淮南市

朱玉票

巢湖学院

巢湖市

余南宁

黄山学院

黄山市

匡定发

铜陵学院

铜陵市

梁庆生

合肥师范学院

合肥市

陈从江

滁州学院

滁州市

彭鸿雁

宿州学院

宿州市

赵鸿雁

蚌埠学院

蚌埠市

丁有根

池州学院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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