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詹勇、韩烈龙、袁秋华、肖义武、范福容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新寨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新寨水库位于元厚镇米粮村中部天堂沟上游,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属小(三)型蓄水工程,根据水利工程的权限划分,该工程属村级管理,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应由米粮村负责维修,如在我市水利资金可能的条件下,可补助一定数额的经费,但主要靠受益区群众,力争早日解决该工程的险情,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
赤水市水利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