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赞朋
人物简历祁赞朋[1],男,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65年,出生。
1992年,经招干考试进入检察机关,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1998年6月,任反贪局副局长。
2001年3月,任反贪局长。
2004年4月,任副检察长。
无论身为战斗员还是指挥员,都始终奋战在反贪斗争的第一线。
荣誉称号省“十佳反贪局长”;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
徐州市“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徐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徐州市勤政廉政好干部;
区“十佳优秀共产党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他所领导的反贪局也先后被市、区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先进事迹2007年11月6日上午,全市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舞台隆重召开。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祁赞朋作为全市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6名先进典型之一,在会上作了先进事迹报告。他在反贪战线上敢打敢拼、勇于奉献的拼搏精神和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深深感染了台下上千名听众,赢得了阵阵掌声。
祁赞朋同志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反贪局长、副检察长。
无论身为战斗员还是指挥员,他都始终奋战在反贪斗争的第一线。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自己的行动忠实履行惩腐反贪的光荣职责,实践着共产党员的神圣誓言,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2006年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大会上,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02年来,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公正严明反腐败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祁赞朋深知检察机关肩负查办腐败犯罪的重任,尤其反贪部门更是责任重大。他对自己,同时也对全体反贪干警提出要求: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利益的高度出发,竭尽全力去查办案件。2002年以来,他带领干警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8件68人,其中要案1件,大案28件,查办科级干部2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在2002年、2004、2006年全市反贪系统考核评比中,该院反贪工作进入了全市先进行列。
2002年3月,群众反映鼓楼区房管处处长王某有经济犯罪问题,考虑王的特殊地位,在初查中他就和办案人员一起从外围着手调查。初查中群众反映比较直接的问题,经查举报失实,案子一时进入了僵局。然而此时,王某却利用自己的关系到处活动和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可以顺手送个人情,既不得罪说情人,又可以多拉个关系。但检察官的职责和职业的敏感告诉他:王某四处活动恰恰反映其心虚,其存在经济犯罪问题的可能性极大,决不能让他漏网。于是,他又亲自带着一名书记员,从其购买公有住房上着手调查,终于发现了其用公款支付个人购房款1.8万元的贪污犯罪事实,并及时固定证据,形成铁证,让这个房管处长在房子上栽了跟头,成为该区近10年第一个落马的在职正科级领导干部。
2002年1月中下旬,当人们在忙着准备年货的时候,祁赞朋和他的战友们却每天在守侯着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出现。某国有企业原负责人李某,因经济问题被上级单位调查,故常年在外,很少回徐州,半年多没能归案。祁赞朋料定李某会在春节期间回家,他便与办案人员守侯了10余天,终于在年二十九的晚上将李某抓获,经过1天的奋战,查清了李某挪用公款50万元的犯罪事实。把李某送进看守所,已是大年三十的晚上8 点,他和全局的干警都错过了和家人吃年夜饭的机会。
2005年6月,他带领干警查办了沛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吴某贪污、受贿案。吴某在年初曾因受贿被其他部门查处,但吴某编造谎言、与他人串供,案件一度搁浅,成了“夹生饭”。祁赞朋接到市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后,亲自查阅原案材料,找出疑点,制定周密侦查计划,果断决定直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并亲自进行审讯,给吴某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做好外围取证工作,驳倒其狡辩。吴某自感无奈,不仅交代了受贿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伙同其他二人贪污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坚决惩治腐败犯罪的同时,他坚持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个案预防率达到100%。每办理一件职务犯罪案件,他都力求做到“五个一”即责令犯罪嫌疑人写出一份悔过书,深挖犯罪分子思想蜕变的根源;向发案单位发出一封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与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问题,总结教训,引以为鉴;在发案单位上一堂法制课,从思想上提高人员认识;定期对发案单位进行一次回访,进一步巩固预防成果。使个案预防真正收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2007在市检察院“个案预防”专项考核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个案预防”工作优秀等次。
爱岗敬业作为领导干部,就是要以身作责,率先垂范。祁赞朋担任副检察长后,常有人劝他:你现在是领导了,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拼命苦干了。可他觉得干反贪,不深入办案第一线,就无法清晰地掌握案情的最新进展;不对办案过程了如指掌,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指挥。多吃一点苦、多受一点累,就可以少走弯路。在案件的突破阶段,几乎每一个案件他都要亲自参与审讯、调查取证、查账等;人手少时还参与对被审查人的看管,与干警同甘共苦。
祁赞朋是一位勤于思考和有较强政治责任感的人。他善于分析和发现问题,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及发案单位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漏洞,他都认真研究,从中找出问题的所在,提出防范措施。他较早对“廉政帐户”存在的隐患提出了疑义,被《政法参考》、《检察日报》采用;他对金融结算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被徐州市人民政府《政务要报》采用;他撰写的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调研文章先后十余次被《江苏法制报》、《政法参考》、《检察日报》等刊登,对促进同类职务犯罪的预防提出了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祁赞朋的母亲一直随他一起生活。从1993年起患老年性忧郁症,之后,经过两次住院治疗,病情曾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在1998年夏天又转化为综合性精神病,并日益严重。精神反复无常,经常出现狂躁不安、乱打、乱撞的症状,有时整天整夜地闹个不停,让家人无法休息。先后请了三个保姆,都嫌受不了,干一天就走了。但他从没有因此而影响工作,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多年来,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将照顾母亲的事情交给了妻子和兄弟姐妹,自己始终坚守工作岗位。2002年7月22日凌晨三点多钟,他母亲因精神病发作,自己从4楼窗户坠地,也就是这一天,为了送母亲去医院抢救,他请了几年来唯一的一天假。但就是在那一天,他也没有忘掉工作,在医院里还是通过电话落实已安排过的查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此后母亲住院的40多天里,他一直坚守办案第一线,没有再请过一天的假,一头扎进了案子里,将三名犯罪分子送进了看守所。
每当与他人谈起家里的事情,他感到更多的是愧疚。高节奏的办案,加班加点,这些是反贪工作的家常便饭。遇到办案加班,照顾患病的母亲和年幼儿子的重担就落到了妻子一个人身上。辅导孩子作业,送孩子上课外辅导班、开家长会、带孩子打吊针……这些都是妻子的“任务”。其实祁赞朋是一个家庭责任感很强的人,只要节假日在家的时候,买菜、做饭、打扫卫生、伺候母亲等,他都会包下来。即使在家里,他也无法把工作抛到脑外,满脑子琢磨的仍然是案子。好在妻子理解他,支持他。
心系群众祁赞朋深知人民检察官称谓中“人民”二字的重量,始终如一地以“三个代表”要求自己,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坚持执法为民。2002年底,在查办鼓楼区劳动服务公司原会计曹月华贪污6万余元失业救济金的案件中,为了减少不稳定隐患,他亲自做好涉案失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案发单位沟通、协商,多次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政策,及时从追缴的赃款中补发了12名受害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失业人员领到手中的钱虽然不多,但他们拿到钱时却都异口同声的说:“感谢检察院,感谢党和政府!”。
2004年5月担任副检察长后,他又分管控申工作。信访无小事,在抓好自侦工作的同时,他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接待接访工作中。对群众来访,他力求做到亲自接访,取信于民;对涉法上访案件,他亲自复查、调查,以自己的耐心、诚心和真心感化上访人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04年5 月,李某某等人因状告单位领导而进京上访,有关材料转到鼓楼检察院后,祁赞朋主动与他们联系,热情接待,并在其后的调查答复过程中,先后十余次约见上访人,及时答复、沟通查处的情况。上访人员每次来他都耐心接待,为他们端上茶水,天热时为他们准备冷饮,并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关心他们的处境,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妥善化解了这起上访事件。
2005年5月20日,徐州旅社职工30余人到我院集体上访,要求对该单位原负责人王加明依法严惩。控申部门一方面安抚职工的激动情绪,一方面及时向分管检察长祁赞朋汇报。祁检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要求控申部门及时将群众的要求向案件公诉人反映,以便公诉人掌握情况,制定庭审预案。同时,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通报鼓楼区法院,区法院于开庭前日将王加明逮捕,并当庭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职工们听到这一消息无不拍手称快,并到该院鸣鞭炮,送锦旗,高度赞扬该院领导和干警“廉洁奉公,秉公执法”。
一身正气反贪部门担负着惩治腐败的重任,同时也面临着被腐蚀的考验,可以说是检察机关举足轻重的部门,反贪局长在世俗人的眼里更是炙手可热的“肥缺”,但他并没有因自己干了局长而“肥”起来。办案中他严守法纪,清正廉洁,对当事人的宴请和送礼坚决予以抵制。在办理某单位基建负责人受贿案时,犯罪嫌疑人为了能达到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多方找关系说情,企图在证据上做文章,多次邀请祁赞朋和办案组人员参加宴请,均被推辞。他们仍不罢休,直接开车到检察院门口“围追堵截”,也未能如愿。尔后又两次带着厚重的礼品找到祁赞朋的家,再次被拒绝。常言说得好“公生明,廉生威”,犯罪嫌疑人自感形惭,底气不足,在后来的传讯中放弃了翻供的念头,如实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在办理某公司经理挪用公款案时,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多次到祁赞朋家中送礼都被拒绝,他们就趁祁赞朋加班不在家时又去送,当时祁赞朋的妻子在家,送礼的人放下东西就走,由于东西多,没法追赶退还,她马上打电话把情况告诉了祁赞朋,让他处理。祁赞朋随即打电话给送礼人: “要么把东西拿走,要么就上缴单位”,送礼人没办法,只好把礼物取走。几年来,送礼的有,送购物卡的有,送现金的也有,他都是采取能拒则拒,拒不掉的就事后退,退不掉的就通过邮局寄,实在没办法就上交的方法去处理。
办案中的说情是无法回避的!亲戚、朋友、同学,甚至是政法部门的人员找祁赞朋送礼、说情、打听案情是常有的事。拒绝案件当事人的送礼很容易,那只需要抵制住物质的诱惑;但面对这些带着礼物上门说情的亲友和熟识的人,就不是拒绝礼物那么简单了。如果处理不当,或许多年的亲情、友情顷刻间就会土崩瓦解。一边是亲情、友情,一边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从内心讲他不想失去任何一方。因此,每当此时,他总是耐心地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争取他们的理解。然而,要想既坚守原则,又照顾人情常常是不可能的,遇到这样的情况,立场只有一个:违反法律的事不能做,违反规定的忙不能帮。法律的天平绝不允许添加丝毫个人私情的砝码----这是永远不能动摇的底线。
在查办一个同事的亲戚涉嫌犯罪的案件中,他既没有网开一面,也没有消极观望,而是在侦查中不放过任何疑点,抱着宁愿得罪人,也不能丧失原则的信念,认真去查办案件,将案件办成了铁案。在办案过程中,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一定要把案件查透、查扎实。然而,办完案件后,他自己心里的滋味还是难以言表的!与同事见面时总有些尴尬!但,他心里是踏实的,他无愧于自己的职责,无愧于共和国的法律!
2002年初他妻子单位的一个领导找到了他,想为一个犯罪嫌疑人说情。他一方面向其讲明利害关系,争取他的理解,另一方面,毫不放松对案件的查处,以行动表明自己的态度。当时,孩子的医药费由女方单位负担的部分,已经好几年没有报销了,这时,只要提出来,肯定没问题。但他没有那样做,以后也没有。直到2004年底企业清算时才得以报销。
他从不做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私利的事。他妻子的哥哥开饭店,他没有用公款去消费过一次,也没有介绍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去消费。虽然,这些算不上什么大的原则问题,但他深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手中的权力,不能有一点点谋取个人利益的空间。他不仅这样严格要求自己,对反贪干警也是同样严格要求。他要求反贪局把办案纪律和上级监督电话在案发单位张贴公示,主动接受案发单位群众的监督。在他的示范带动下,反贪干警自觉树立廉洁公正执法意识,无一人因违纪违法被查处。
“现在找我说情的人少了。”祁赞朋说这话时,一脸欣慰。然而欣慰的背后他自己也说不清得罪了多少人;在内心深处他又有多少不被他人理解的痛苦和无奈。对此,他无怨无悔。
时光荏苒,一晃16年过去了,十余载风雨反贪路,祁赞朋倾注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但他始终无怨无悔。面对众多荣誉,他总是淡然一笑,成绩仅代表过去,而他心里装的是反贪事业的未来。他知道,在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搏斗征途上,仍会有风也有雨,仍然布满艰难和险阻,但他依然满怀激情,一如既往,饱蘸一腔忠诚去书写一个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反贪战士的无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