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保密法制
指导思想“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工作人员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工作目标“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统计工作大局,根据广大统计人员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需要,结合保密法律建设的新形势,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重点涉密人员、公务员的保密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人人能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工作原则“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组织安排和落实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统计工作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保密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从统计工作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四)学以致用,学用并举。要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加快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并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2、将保密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保密教育要作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计划。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3、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选拔的考核范围,并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二)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增强计划性。要根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
2、提高针对性。紧密联系统计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切实加强对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教育要规范。保密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提高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保密部门与人事部门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新来局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中。
2、提高实际效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效果。
3、学用结合。在保密教育的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工作步骤“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底)。省统计局制定“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报国家统计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国家保密局备案。各地统计部门也要作出规划,报当地保密部门,同时报省统计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切实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初至2009年底)。在制定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从2007年起,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010年上半年,进行自查和总结,省统计局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2010年6中旬前,各地各单位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局面报告省统计局办公室,6月底前,省统计局将统计系统“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统计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国家保密局。
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省统计局保密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成员负责这项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统计局保密组织和保密工作部门要针对各单位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