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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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永,辽阳县刘二堡镇前杜村党支部书记。1998年按照国家政策,王绍永通过竞标,将始终参与管理的村办小型轧钢厂转制到自己名下,条件是替村里偿还140多万元的债务。为此,他不仅拿出了全部积蓄,而且还借了款,但他仍主动提出每年向村里捐赠20万元。当时,厂里有村民的集资款500多万元,王绍永接过工厂后,竟没有一个村民要求提款,这份信任让王绍永非常感动。他想为村里7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发60元的生活补助,征求妻子的意见?"妻子为难地对他说:"咱刚买下厂子,还欠着债,给钱我不反对,能不能给30元?"倔强的王绍永没有答应。他的想法得到了儿女们的支持。从此,王绍永一无反顾地踏上了"村企共建"之路。十年过去,村企共建结出了丰硕结果。前杜村已经成为国家级村屯绿化工作示范村、辽宁省精神文明标兵村、辽宁省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王绍永也先后被评为辽阳市乡镇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特等劳动模范、十大公益人物、道德奖章获得者、辽宁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并当选辽阳市人大代表。而王绍永想得更多的是这些荣誉背后的份量与责任,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尽自己的所能回馈党和政府,报答前杜村父老乡亲。

201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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