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宁
1.刘永宁年龄: 34
民族: 汉
警种: 刑警
地区: 黑龙江
生辰: 1971-01-21
忌日: 2005-08-04
英烈生平事迹
2005年7月30日晚,明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镇中队长刘永宁同志在值班期间,站在凳子上维修日光灯时,突然摔在办公室内的水泥地面上,造成颅骨破裂、大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刘永宁1937年生,北京人。民盟盟员。1960年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医疗系。现任河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教授。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理事,中华核医学会河北分会副主任,中国民盟河北省委委员兼专家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委货会评委,政协石家庄市委员等。从事核医学专业36年,作为河北省核医学专业的创始人和带头人之一,在省内率先开展核医学工作12项,国内领先的科研4项。其中有“水源高碘地甲病的发现与证实”、“水源性高碘诱发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临床研究”、“核素心室造影与多普勒超声对比研究左、右室舒张功能”等。发表学术论文42篇,其中国家级刊物14篇、省级23篇。科研成果有卫生部、河北省级2项,省卫生厅级5项。另撰有专著3部。1994年获河北省民盟“在经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