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洪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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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31

民族: 汉

警种: 派出所

地区: 湖北

生辰: 1974-11-05

忌日: 2005-07-03

英烈生平事迹

江洪涛同志生于1974年11月5日,湖南省新宁县人,一级警司警衔,中共预备党员,牺牲前系通山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副所长,1996年4月参警,历任通山县公安局万家派出所民警、巡警大队民警、南林派出所副所长、大路派出所副所长。2005年7月3日在解救人质中光荣牺牲。

2005年7月3日下午,湖北省通山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副所长江洪涛同志,在解救被劫持的14岁女中学生时,被歹徒刺伤后仍顽强搏斗,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7月3日下午五时许,通山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一青年男子持一把水果刀将该村村民张杏如之女余丽英(14岁,大路中学学生)劫持。

接到报警后,大路派出所所长方扬礼迅速安排全所民警出警,正在家中轮休的副所长江洪涛闻讯后,来不及穿上袜子就随其他民警赶到现场。出警民警在余长畈村将犯罪嫌疑人截住。

当时,犯罪嫌疑人张成佑用刀对着余丽英胸部,示意不准任何人靠近。张成佑在后退时将人质摔倒在地,江洪涛乘机救下人质。此时,嫌疑人张成佑又持刀威胁过往群众。江洪涛当即冲向前将张摔倒在路边,在搏斗过程中,江洪涛背部被张成佑刺中。为防张再伤及其他民警,受伤后的江洪涛仍死死将张按住,并和其他民警一起将张成佑擒住,随后昏迷。所长方扬礼等立即驱车将江洪涛送往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下午5时40分牺牲,年仅31岁。据悉,江洪涛同志1996年参警后,多次受到表彰,今年还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去年江洪涛在南林派出所工作期间,就曾因追赶犯罪嫌疑人而光荣负伤。

获悉江洪涛同志因公殉职的消息,湖北省咸宁市市委书记李明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咸宁市公安局长马国宪派人专程看望慰问江洪涛同志的家属。李明波明确指示,要迅速锁定证据,依法打击犯罪分子,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结合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迅速整理总结江洪涛同志的先进事迹,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湖北省通山县委书记刘新池、副书记何军、县委党委、政法委书记周尚谋当天看望慰问了江洪涛同志的亲属,并连夜召开会议。县委书记刘新池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县委已作出开展向江洪涛同志学习的决定,迅速开展向江洪涛同志的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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