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药业发展局
1、工作机构:办公室、药品工业科、市场监管科、药材生产科。2、工作职能:(1)办公室
①负责局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和党组(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
②根据要求负责起草各种文字材料;
③负责来信来访接待、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④承办文秘、档案、机要、提案工作,接收、传达、反馈工作信息;
⑤负责机关资产、经费和行政管理工作
⑥协调做好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
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奖惩、考核考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聘用、管理工作;
⑧按干管范围办理干部、职工退离休手续并负责做好退离职人员、遗属工作;
⑨配合有关科室联系和指导药界各类民间组织活动工作;
⑩做好药业发展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2)药品工业科
①组织建立全市药业经济信息网络,做好使用、管理有关信息工作,预测监测药业经济宏观运行情况,负责微机室管理、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工作;
②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调查研究、反馈和发布;
③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药业经济的对内对外联系,并提出决策建议;
④编制全市药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⑤协调和引导药业经济的结构、产品、经营机制调整,不断提高科技化、高品质化、规范化、规模化、集团化种植、经营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创造和形成外向型药业经济;
⑥按照WTO的规则,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策划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升级改造,使其不断发展壮大;
⑦负责指导西药、药械、有毒药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化有序经营;
⑧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承办每年一度的全国中医药交易会。
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市场监管科
①负责药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②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药业生产及流通工作;
③负责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④宣传教育药农、药商和生产流通实体依法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生产、经营秩序;
⑤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中的不法行为;
⑥按有关规定受理有关申请、登记、换证等报审工作
⑦协调有关部门对行业的检查验收工作;
⑧配合有关部门监管中药材交易中心的经营工作;
⑨参与办理一年一度的全国中医药交易会。
⑩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药材生产科
①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要求,编制全市中药材生产规划;制定中药材生产有关举措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
②组织协调全市中药材的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基地化大生产;组织指导对中药材的种质、种源、品质进行研究,不断提高种子种苗的质量;
③搞好中药材GAP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药材GAP及其基地建设的申报、检查、验收、评审、认证等工作;
④做好中药材生产企业的对内对外联系、招商引资和项目论证指导服务工作;
⑤作好全市中药材生产的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数字统计;
⑥预测和监测中药材生产宏观运行情况,向政府和药农提 供有价值的供求信息;
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