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作为其派出机构,于2001年7月18日挂牌设立,行政上隶属于南京分行,业务上接受合肥中心支行的指导和管理,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亳州市中心支局合署办公,内设17个科室,辖属涡阳县支行,蒙城县支行,利辛县支行三个县支行。其主要职责: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在亳州市辖内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制度和意见;
2.依法开展窗口指导,贯彻实施货币政策;
3.防范与化解辖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4.管理人民币流通,负责辖区人民币现金投放和回笼;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外汇业务;
6.经理国库,负责管理辖内国家债券发行与兑付;
7.维护辖内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办理银行间资金清算和银行账户许可;
8.指导辖内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9.负责辖内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征集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办理银行贷款卡核准行政许可;
10.上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