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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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教育部

文号:[82]教体字007号

发布日期:1982-6-12

执行日期:1982-6-12

我部在(82)教普一字002号《关于当前中小学教育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必须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对这项要求,各地正在贯彻落实。但据了解,目前仍有相当多的学校对此未引起重视。有些学校占用体育课补习其他课程,甚至取消毕业班的体育课,不少学校没有很好组织和安排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影响了学生的健康。

为了促进学生身体的正常发育,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每天进行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学校要根据条件和学生的特点,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保证全体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的体育活动。内容包括:

一、每天坚持眼睛保健操和课间操(或早操);

二、每周上好两节体育课;

三、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都要安排一次课外体育活动。

此外,要保证学生课间十分钟到室外休息或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通报这项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水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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