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继卿
葛继卿,男,1962年7月出生,山东寒亭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79年进入山东冶
葛继卿金学院(现青岛理工大学)工民建专业学习。参加工作后历任水科院渔业工程研究所科长、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等职,2005年5月至今,任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葛继卿在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抓好全局工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狠抓工程质量管理,使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自分管及主抓建筑工程质量工作以来,葛继卿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监督,推行工程监理,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质量保证体系。2000年,他牵头制定了住宅质量通病整改措施,使潍坊市无质量通病住宅数量达到85%以上,市建工局因此被评为“全省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先进集体”。2004年,潍坊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楼被评为“鲁班奖”工程,实现了单体工程鲁班奖零的突破。“十五”期间,创省“泰山杯”工程53个,创市“鸢都杯”工程76个,全市竣工工程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品率达50%以上。 二、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葛继卿牵头制定了《潍坊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严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了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报监制度,使市直建筑工程报监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评价不合格的企业专门制定了处理意见,直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他还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使市直新开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率达到100%,切实维护了建筑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施工现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十五”期间,全市共创出省级安全文明卫生工地170个,有1000多个工程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2003 年,市建工局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葛继卿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意见》以及《潍坊市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使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大力推广绍兴、南通等地的企业改革经验,潍坊市建筑企业改制面由99年的20%左右提高到目前的98%。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化管理,通过资质重新就位、资质考核等手段,初步形成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较为合理的组织结构。加强对全市建筑劳务队伍的管理,牵头制定了《潍坊市建筑工程劳务作业管理办法》和《潍坊市建筑劳务作业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加强对外地入潍企业的审查,通过“潍坊建筑管理信息网”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四、实行“科技兴业”,不断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 在工作中,葛局长十分注重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推广的战略重点,在全行业大力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已取得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成果41项,其中一等奖13项。“十五”期间,共创出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6项,省级工法32项,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奖二等奖7项、三等奖18项。重视推进墙改和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 2005年,全市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分别达到70%和63%,新型墙材建筑竣工面积达300万平方米。此外,他还积极开展专业理论研究,在《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编写中任编委,并参加了多部省建筑业法规的编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在本科期间系统的专业学习为葛继卿的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立足专业、服务一方的优秀表现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1999—2001年度,他被评为全省建筑系统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奖励;2000—2002年度,在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中成绩突出,获记三等功奖励;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在参与城市建设中,被潍坊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同时,他还多次被评为全省建设系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