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庄区委政法委员会
简介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部门,担负着统一组织领导本区日常政法工作的责任。组织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及时分析全区政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和作好参谋;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及时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正确行使“一票否决权”,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职能(一)政法委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承办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610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2、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信息。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开展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
4、完成市610办公室、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5、联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全区维护稳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