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布2010—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遵市住管[2006]3号)规定;以遵义市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我市在岗职工2009年度平均工资为29737元为依据计算,我市2010—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每人每月1784元,其中:单位892元,个人892元。
特此通知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