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良志免职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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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人常发〔2010〕14号

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0年3月1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黄良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特此通知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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