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赤红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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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赤人常发〔2010〕3号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赤红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议案。根据《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决定接受李赤红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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