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玉兰和黄定旭辞去赤水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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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赤人常发〔2009〕32号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赤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郑玉兰和黄定旭辞去赤水市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根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接受郑玉兰和黄定旭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报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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