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灵

人物简介赵传灵,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山东郓城人,中共党员,1981年3月参加工作,贵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工作简历1981.03——1983.09,贵州省金沙县商业局统计员;
1983.09——1985.09,贵州省金沙县政法委工作员、干事、秘书;
1985.09——1987.07,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8.09,贵州省金沙县政法委办公室负责人;
1988.09——1991.04,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侦察员(其间:1989.02—1989.12金沙县委重点区域治理工作队队长);
1991.04——1991.10,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庭、行政庭助理审判员;
1991.10——1995.08,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兼政工科副科长、院党支部副书记、审判员(副科级);
1995.08——1998.0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科副科长、科长,助理审判员;
1999.04——2000.0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
2000.04——2001.0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党组秘书;
2001.03——2001.07,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党组秘书、审判员;
2001.07——2002.0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党组秘书;
2002.04——2006.06,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党组秘书(其间:2000.09—2002.04贵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0.08—200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3.06—2003.08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培训班学习;2003.10—2003.11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院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学习;2005.11—2005.12参加贵州省高级法官代表团赴欧洲培训学习;2006.03—2006.06贵州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调训班学员;2006.04被聘任为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2006.06——2007.02,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07.02——,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