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玉兰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09年12月1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赤人常发〔2009〕33号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赤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郑玉兰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根据《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接受郑玉兰辞去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