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赤水市2009年市级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市级和全市预算的决议
(2010年1月16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廖晓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请审议的《赤水市2009年市级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市级和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2010年市级部门预算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
(2010年1月16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廖晓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请审议的《赤水市2009年市级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市级和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2010年市级部门预算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