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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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人常议〔2009〕4号

2009年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丽芬主持召开专题督办会议,督促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点件的情况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点件的调研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点件的办理答复较为重视,专题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解代表建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提出办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及时答复了代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重答复,轻落实,文来文往,流于形式;五件重点件仅办理落实一件,离主任会议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仅是工作参考,对可以办理的,必须限时办复,让代表满意,这是法律的规定。为此,会议要求:

一、市人民政府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对有条件办理的要积极主动地办好办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对于五件重点建议,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地办理落实,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还没有办理落实的四件重点件在9月份常委会审议之前要有落实的方案;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关于要求规范东部片区客运价格、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难、市区公共场地和设施管护不宜承租给私人经营三件建议,交通、物价、卫生、财政、建设、城管等职能部门要组织专门调研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把建议办好。

三、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和一些关于大局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应召开市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办理落实。

出席人员

祁德昆 邓世成 赵昌银 周丽芬 刘晓庆

列席人员

曾文锋 徐程明 聂洪才 曾德才 陈锡莲 黄雪梅

何汝华 柳青勇 王学黔 王学平 周山荣 杨 忠

李志强 刘 胜 刘德昌 李常书 张 弛 范泽炎

范中玉 陈本忠 杨光德

缺席人员

李赤红(因公外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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