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度普及型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工作的通知
遵市残通[2008]49号
各县、区、(市)残联:
为按时完成年初下达各县、区(市)残疾人的普及型假肢和矫形器装配任务,经市残联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08年度长江新里程计划普及型假肢装配和矫形器装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装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8年7月30日至8月20日.
2、地点: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
二、普及型假肢装配对象及要求:
1、小腿假肢:膝关节下长度15—20公分.
2、大腿假肢:测量由坐骨节为起点长度18—25公分.
三、收费标准:
(一)2008年长江新里程计划普及型假肢装配,贫困患者不承担安装费用,由各县、区(市)残联从“五个一”康复工程资金中统一支付.
1、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600元.
2、大腿假肢装配1例(肢)900元.
3、到桐梓装配假肢来回车旅费自理,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残联报销,食宿费每人每天30元,由各县、区(市)残联统一收取后支付给桐梓假肢装配站。
(二)矫形器装配对象及要求
1、项目矫形器装配以下肢体为主,分类为足上翻、足外翻、马蹄足、儿麻、膝关节损伤、大腿肌无力等,贫困患者不承担安装费用,由各县(区、市)残联从“五个一”康复工程资金中统一支付。
2、收费:每例600元,项目外或其他特殊材料另行规定。
3、对于到桐梓站装配矫形器符合项目要求的残疾人,交通费和食宿费由省给予补贴,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各县、区(市)残联按时间表,按时将安装假肢及矫形器人员护送到桐梓假肢装配站安装,并将费用统一交到假肢站,由假肢站开据正规票据。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