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残疾
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分级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
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
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列表如下:
级别
语音清晰度(%)
言语表达能力
一级
<10%
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二级
10-30%
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
31-50%
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四级
51-70%
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注意信息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