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残疾人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工作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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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市残联(2007)20号

各县、区(市)残联:

根据黔残联(2007)17号通知要求,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精神和2007年遵义市下达各县、区(市)的残疾人康复任务。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长江普及型假肢、普及型矫形器装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肢装配:

1、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2、地点: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

3、装配对象及要求:

(1)、在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残疾人作为受助的主要对象。

(2)、壳式小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膝关节下长度15—20公分。过长、过短或畸形以及弯曲挛缩关节不适合安装。

(3)、普及型骨骼式小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膝关节下长度10—20公分。

(4)、普及型大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测量由坐骨关节为起点长度18—25公分。

4、收费标准:假肢装配费用原则上自负。贫困残疾人由各县、区(市)残联在开展的“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中资助。

(1)、壳式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为420元。

(2)、骨骼式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600元。

(3)、大腿假肢装配1例(肢)900元。

5、食宿:凡到桐梓县残联假肢站装配假肢的残疾人及亲属,车船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20元,由桐梓县残联统一安排。残联干部护送病员到桐梓县的差旅费,按标准回单位报销。

6、要求:

按照安排的时间表,各县、区(市)残联应派专人将需装配假肢的残疾人送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并将费用统一交假肢站;假肢站开出国家认可的有效发票。

联系人:桐梓县残联 杨道文

陈明锦

二、矫形器装配:

1、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7月10日。

2、地点: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省残联一楼)。

3、装配对象:在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残疾人作为受助的主要对象。

4、收费标准:原则上自付,贫困残疾人由各县、区(市)残联在开展的“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中资助。矫形器每例收费600元,项目外或其他特殊假肢、矫形器视残肢条件或使用材料另行规定。

5、交通食宿: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食宿每人每天25元)。

6、要求:各县、区(市)残联按时间安排与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联系,并派专人将需装配矫形器的残疾人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省残联一楼)。

附:1、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假肢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2、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矫形器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

假肢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县、区(市)

任务(例)

大腿

任务(例)

小腿

时 间 安 排

汇 川 区

2

2

5月10日—20日

红花岗区

3

3

5月10日—20日

绥 阳 县

2

2

5月10日—20日

遵 义 县

6

6

5月21日—31日

余 庆 县

1

1

5月21日—31日

赤 水 县

1

1

5月21日—31日

湄 潭 县

2

2

6月1日—10日

凤 冈 县

2

2

6月1日—10日

务 川 县

3

3

6月1日—10日

正 安 县

3

3

6月11日—20日

道 真 县

2

2

6月11日—20日

习 水 市

3

3

6月11日—20日

仁 怀 市

3

3

6月21日—30日

桐 梓 县

3

3

6月21日—30日

合 计

36

36

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

矫形器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5月10日至7月10日

县、区(市)

任 务

红花岗区

2

汇川区

2

仁怀市

2

赤水市

2

遵义县

4

桐梓县

2

习水县

2

湄潭县

2

凤冈县

2

余庆县

2

绥阳县

2

正安县

2

道真县

2

务川县

2

合 计

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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