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正安县委员会关于张国林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接中共遵义市委员会遵干任(2006)342 号文件通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国林同志挂任县委委员、常委;
唐伟生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以上同志挂职期两年,挂职期满后,所挂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正安县委员会
2006年12月l5日[1]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接中共遵义市委员会遵干任(2006)342 号文件通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国林同志挂任县委委员、常委;
唐伟生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以上同志挂职期两年,挂职期满后,所挂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正安县委员会
2006年12月l5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