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公开选调县血站医务人员简章
为了补充县血站所缺医务人员,根据县编委下达的增员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医院的正式职工中选调县血站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公开选调医务人员1名,临床专业岗位。
二、对象及条件
1、对象:全县医院中的正式医务人员。
2、条件:具有中专以上文化、临床专业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副股级以上干部不准予报考);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8日——11月7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人才)培训中心(凤仪二小斜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执业医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或户口薄(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本人现场照相办理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5年11月23日——11月25日,发放地点为劳动(人才)培训中心。
4、交报名费:100.00元.
5、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05年11月26日
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理论)
下午:3.00—5:00(专业知识)
2、考试内容
医学基础理论:中专教材内容。
专业知识:临床专业内容(中专教材)。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医学基础理论占40%,专业知识占60%,分别计算后两项成绩相加为总成绩。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考核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县血站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县血站正式聘用。
正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安县卫生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1]